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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生产者、销售者应否同案共同承担责任

信息来源:中广视网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2-02-14 14:45:27  

一、案件基本信息

1、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2、当事人:

原告:张某松

被告:饶阳县景天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被告:集安市宏某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二、基本案情

饶阳县景某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未到庭,未提出答辩。

集安市宏某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辩称,产品责任是特殊侵权,首先原告应初步证明我公司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但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而没有规定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二者之一主张侵权责任。我公司在经销过程中已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审查生产者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对原告主张的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安装义眼费用(35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有异议; 赔偿额应按事故发生时的赔偿标准计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份,原告张某松在集安市某村村民孙某权经销店购买了二踢脚等烟花爆竹。同年2月6日晚(正月初二),张某松在自家菜地里放鞭炮送年,二踢脚升空后没响,掉落后爆炸,将原告脸部炸伤出血。当即原告被送到集安市医院,经检查右眼球破裂伤,医生建议转上级医院诊治。当晚原告被送到通化市中心医院,医生再次建议转上级医院诊治。后原告于次日被送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眼球破裂(右)、眼内容物脱出(右)、眶内异物(右)、眼睑皮肤裂伤(右)、眶内侧壁、上壁骨折(右)、开放性颅脑损伤(右)、急性硬膜外血肿、颅内积气。”行“眼内容物剜除联合眼睑皮肤裂伤清创缝合术(右)”,住院7天,于同年2月14日出院。住院期间二级护理,花销医疗费22440.98元。医嘱:“出院后继续药物治疗,定期门诊复查,病情变化随诊。”2019年2月28日,原告再次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住院治疗,行“二期义眼台置入术(右)” ,住院5天,于同年3月5日出院。住院期间3月1日至3月4日为一级护理,其余时间为二级护理。花销医疗费11858.39元。医嘱:“出院后继续局部用药治疗,一周后门诊复查,病情变化随诊。”2019年3月25日,原告在通化市人民医院检查,左眼视力0.06。诉讼期间,原告申请对其眼部伤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吉林求实司法鉴定所接受本院委托,于2019年8月29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经法医鉴定,原告此次损伤评定为伍级伤残,花销鉴定费1500元。2019年9月中旬,原告在长春市魏氏义眼制作中心安装玻璃义眼,花销7000元。

另查明:涉案二踢脚系被告饶阳县景某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生产,由被告集安市宏某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经销批发给孙某权经销店对外零售。原告父亲张某让(1945年9月7日生)、母亲姜某珍(1947年3月5日生)年事已高,由原告等四名子女赡养。

案件焦点:

1、销售者是否具有过错?

2、受害者能否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共同承担责任?

三、法院裁判要旨

公民的人身权受到法律保护,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集安市宏某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了二踢脚(升空)检验报告,证实产品质量合格。因该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只能证明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并不能证明产品不存在缺陷。况且检验报告对产品采取的是抽样的方式,某批抽样产品合格并不能据此认定原告购买的产品就为合格。从原告燃放二踢脚受伤的经过来看,可以认定被告饶阳县景某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生产的二踢脚有质量缺陷与造成原告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因原告本身不存在过错,故饶阳县景某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这是法律赋予受害者选择权,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对侵权人进行诉讼。本案原告将生产者、销售者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集安市宏某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公司虽销售了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的商品,但生产厂家明确,且在其流通环节不存在违法和过错,因此,集安市宏某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要求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原告右眼被摘除,左眼视力下降明显,使其丧失了工作能力并给其生活带来不便,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为此,原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饶阳县景某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松医疗费34299.37元;误工费22434.92元、护理费1943.1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交通费1000元、鉴定费1500元、安装玻璃义眼费用9150元(安装费7000元、交通费1150元、住宿费1000元)、残疾赔偿金16497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1110.7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277614.15元,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

2、驳回原告张某松其他诉讼请求。

四、法官后语

产品责任纠纷的受害者,其维护自身权益有两种途径,既可以向生产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主张,也可以向销售者主张,这是法律赋予受害者的选择权,受害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进行诉讼。但并不是说允许受害人同时要求生产者、销售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案,原告可就近选择起诉集安市宏某庆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对受害人赔偿后,享有对产品质量责任最终承担者饶阳县景某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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