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企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有的保障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正确的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的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违反该义务,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本期普法小贴士以一则小案例浅析法律直接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对于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等安全保障义务主体而言,其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等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重点领域
重大缺陷产品侵权致害案件 重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医疗机构诊疗致人损害案件 重大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重大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代理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资深律师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