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的主体客体均为人自身,具有高度同一性。生命是人格载体。为维持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不允许“把生命直接作为实现任何进一步目的之途径”,即使生命权主体本身对客体并无全面的支配效力。生命权不能被抛弃,也不可被转让。...
紧急避险是人们熟悉的一项排除犯罪的事由,但关于生命能否作为避险客体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我国采取法益衡量的观点,其认为生命的价值大于其他任何的法益,所以生命不能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但此观点有些过于绝对,本文主要是针对生命权避险问题所引发的思考,进行一些相应的分析从而提出我的观点。...
生命权是天生之生命,尊严权是后天之生命。无论哪一个缺失,你们的生命都是残缺。你们众人出生在人世,并不是为了被消灭。你们在人世中行走,并不是为了被侮辱。生命权与尊严权是人之为人的两条基本支柱,动摇了哪一个支柱,人之整体都可能坍塌。...
我国刑法条文中没有关于生命权承诺问题的规定,但在刑法中隐含了普通的被害人承诺。本文从生命权承诺问题的法律本源、范围、特征,国内外立法模式及概况出发,结合我国刑法中生命权承诺问题的体现以及完善的必要性,提出个人建议,以期我国刑法中生命权承诺法律制度尽快完善。...
行为人非因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实施阻止不法侵害者逃逸的行为导致他人身体损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
生命权是公民依法所享有的一种重要权利,是其他权利存在的前提,因此,我国法律格外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对侵权人采取较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侵犯他人生命权的,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0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在公民基本权利中,生命权一直是最为重要的,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权是最大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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