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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区域

《民法典》系列解读(三十四)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作业区域的抗辩事由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作业区域的抗辩事由】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高度危险致害,如何担责?

民法典第1240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假期中遇到的那些事:游客擅自进入景区未开放区域遇险责任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243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擅自进入高危场所引发人身伤害 管理人已采取安全措施可不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101:关于高度危险场所安全保障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101:关于高度危险场所安全保障责任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受到损害,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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