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闹?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以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医闹一族”
采用的方式: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 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
二、常见误区:
误区1:医疗纠纷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构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的要求,必须通过行政或法院的调解、判决才可以了解的实践。故医疗纠纷并不等同于医疗事故。
误区2:病人进医院等于金“保险箱”
因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疗法导致的医疗纠纷也在不断的出现,人们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增加了人身受到损害的风险。俗话说:最高明的医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进医院并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误区3:经济补偿等于经济赔偿
在众多医疗纠纷中,有的已经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理》和各地指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应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三、“医闹”入刑,最高可判刑七年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维权?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
2、诉讼处理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3、医疗鉴定流程: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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