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凌玉霞 通讯员 周训治)小区一户业主家房间的窗户脱落,砸坏了楼下邻居家的车,车主找业主索赔,而业主却说,房子租出去了,自己管不着。这个损失到底该找谁?
近日,常德澧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因房屋所有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院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
玻璃坠下砸坏邻居的车
2019年5月31日清早,澧县某小区六楼窗户脱落坠下,正好砸中楼下一台小车,车主是小区业主龚某。车被砸坏了,龚某通过物业公司找到了窗户脱落房间的业主皮某,皮某却表示,房子已经租出去了,要赔偿去找租户。几次协商无果,龚某把皮某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龚某的小车因皮某所有房屋玻璃脱落砸损,皮某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皮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皮某虽辩称龚某应当向租赁其房屋的实际侵权人主张,经庭审查明其实际侵权人不明,且原告向皮某主张赔偿并无不当,皮某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皮某赔偿龚某车辆损失费4400元。
法官:过错推定原则降低举证责任
法官介绍,现实生活中,建筑物从高空脱落、坠落造成被侵权人受伤的事件不在少数。建筑物从高空脱落、坠落往往会造成很严重的伤害后果,所以法律规定对建筑物及脱离物件的所有人要求履行严格的责任,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应采取严格的措施。本案中皮某虽辩称其不是房屋实际使用人,该房屋已出租,系租户醉酒后导致物件脱落、坠落造成的龚某车辆受损,但皮某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皮某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案件一般是采取过错责任,但本条采取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在发生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首先推定所有人及管理人有过错,除非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在物件脱落、坠落的案件中,如若采取过错责任,则被侵权人往往在诉讼中会遇到举证困难的情况,不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因为有本条,被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大大降低,在日常生活及诉讼中,在被侵权人的保护上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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