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资深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资深律师网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 遗弃逃逸动物损害

动物被遗弃后致人损害 原饲养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信息来源:东南网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2-02-24 18:48:18  

张三(化名)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只流浪狗咬伤,随后张三被送至医院治疗,缝合伤口。在小区热心人士的帮助下,张三得知该流浪狗的原饲养人为同小区的李四(化名)。李四也承认流浪狗此前是他饲养的,但他早已不饲养该狗,故以此为由拒绝赔偿。张三是否有权要求李四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徐叶莹律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张三咬伤的流浪狗原饲养人李四虽已将该狗遗弃,不再饲养和管理,但其仍应承担该流浪狗致使张三受伤的侵权责任,应赔偿张三各项损失。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资深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