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是指由于侵权人的主观恶意表现为故意,即能遇见却希望发生损害后果,人民法院根据被侵权人的侵权诉讼请求,依法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民法典中惩罚性赔偿包括三种:侵犯知识产权、产品责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通过加重不法行为人的赔偿负担,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条款如下:“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一、侵犯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1、故意
故意,包括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恶意。
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初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
(一)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
(二)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
(三)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四)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磋商,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五)被告实施盗版、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
(六)其他可以认定为故意的情形。
2、情节严重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侵权手段、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
被告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
(二)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
(三)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
(四)拒不履行保全裁定;
(五)侵权获利或者权利人受损巨大;
(六)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
(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3、惩罚性赔偿数额
惩罚性赔偿数额,应当分别依照相关法律,以原告实际损失数额、被告违法所得数额或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作为计算基数。该基数不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实际损失数额、违法所得数额、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计算的,依法参照该权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并以此作为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计算基数。
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倍数时,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
二、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1、恶意违约。恶意违约有两种情况:A、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且未告知买受人;B、一房二卖。不同权利发生冲突时,法院需要审查抵押合同与后买卖合同的效力,第三人利益得到法院保护,意味着买受人合同目的落空,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2、欺诈。欺诈包括三种情形:(1)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被侵权人提起的因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而引起的私益诉讼,不适用于公益诉讼。主观要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造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严重后果,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客观上要有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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