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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大化丨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邻里间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

大化法庭积极打造“枫桥式”法庭,积极参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深化“一村一法官”工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和“双语巡回审判”、尽可能的一次性解决纠纷,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最高院:实际施工人是否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的请求权主体是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仅赋予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价款的权利,并未规定其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故作为实际施工方不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

被告没有对此建设中的路面工程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导致易某因碰撞路面上突然出现的障碍物而伤重死亡。...

凌云视界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买1个车位停2辆车被制止,业主起诉物业,法院这样判…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很多家庭都买了车,有的还不止一辆,停车就成了网友们的一大难题。家住上海闵行的市民严某,想出了这样一个解决办法,把两辆车停进同一个车位,但被物业制止,双方僵持不下,于是,严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转让无产权车位永久使用权 是否应征土地增值税?

众所周知,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不动产不可销售。然而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却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一次性收取租金或与业主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赠送使用权。对于该种让渡无产权车位永久使用权收取的高额租金,是否应确认为收入,征收土地增值税?...

《民法典》之车位、车库的归属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裁判观点+法官评析:彩礼与过错损害赔偿的认定

彩礼的认定,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综合考虑给付的财物价值大小与婚姻缔结的紧密性,不应限定给付的财物形态必须为礼金,给付对象必须为女方本人。...

最高院:所购房屋因存在他人抵押权而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时能否认定买受人存在过错?

本案购房人购买案涉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原因在于其购买前,该房屋已设立有其他人的抵押权登记,其购买案涉房屋没有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忽略了他人权利障碍,导致所购房屋因存在他人抵押权而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故未办理过户登记是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 ...

融资租赁物无法返还,主观无过错的承租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在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所有权可能归于出租人、也可能归于承租人,到期归属于出租人的租赁物承租人应予以返还。然而,实践中,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租赁物存在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即使未毁损、灭失,某些机械设备等租赁物需要安装、附着于土地或其他设备上才能使用,往往会出现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已经无法拆卸、无法返还的情形。对于这种客观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返还的情形,承租人主观上没有过错,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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