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已明确,即因车辆完成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电动车车主明知借车者并无驾驶资格,仍将车子借出,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关系,且电动车未上牌未投交强险,因此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澄迈一男子骑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刑...
保险合同中《保险条款》的免责条款,并无涉及因借用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人免责的相关约定。...
机动车所有人向他人出借机动车,应同时对车辆运行所产生的风险负有防范义务,如果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与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使用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出借人承担责任。...
借用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不应获支持...
电动车生产商以非机动车名义生产实际被认定为机动车的产品,在产品警示说明方面存在缺陷,误导了消费者,致使肇事电动车具有了不合理的危险,消费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且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纠纷中,其是否属于机动车以及如何进行责任划分,存在较大的争议。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应着重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等方面进行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并根据是否属于机动车、归责原则进行责任划分。...
《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条解读之⑧:第1214条⑸...
《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法条解读之⑧:第1214条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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