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生产者应当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送缺陷汽车产品的费用。”...
民法典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产品质量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正常有序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缺陷产品的召回是从法律上保障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在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生产者是导致消费者受到伤害之缺陷产品的制作者,因产品缺陷而启动的召回费时、费力、费钱,生产者作为始作俑者,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基于侵权责任引发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散见于多个不同法律部门,且适用范围日趋扩大,但各部门法规范彼此交叉混同、不成体系,有损法制统一。...
完善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侵权赔偿责任的规定,引入惩罚性赔偿原则为立法发展的趋势;而将惩罚性赔偿原则适用于专利法规制侵权的条款中,对于改善我国目前专利领域侵权较为严重的现状定将大有裨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故意买过期面包可索赔,还应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又称惩戒性赔偿,是指给原告的赔偿超过其实际损害的赔偿,它从一产生就有很大争议。...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于侵权人的主观恶意表现为故意,即能遇见却希望发生损害后果,人民法院根据被侵权人的侵权诉讼请求,依法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民法典中惩罚性赔偿包括三种:侵犯知识产权、产品责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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